General Trademark Business
一般商标业务

商标撤三


      经核准注册的商标,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,为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,任何人或单位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


所需材料:
1、申请人(答辩人)的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】
2、商标撤三申请书
3、商标代理委托书
4、撤三理由书


证据材料明细:
1、企业简介
2、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
3、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
4、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(具体到每份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)
5、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,以及销售区域宣传投入等(知名度)
6、企业销售产品的实物采照
7、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,以及商标的使用情况
8、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


办理流程:
签约→客户提供证据材料→中盾撰写整理材料→提交商标局→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→商标局审查→商标局裁定